问题 | 刑事模拟法庭辩护词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阐述案件的经过。 (二、明确关于被告人的证据是否充分,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的来源,对证据的内容做出充分阐述。 (三)、阐述现有的证据是否能构成犯罪行为。从主观上、客观上、因果关系上说明。 (四)、阐述关于本案的其他主要情节。如被告人是否主动报案,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 一、刑事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 (一)、开庭审理。 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3、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 事实证据调查、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 (二)、宣布开庭。 1、书记员和审判长的分工。 2、审判长查明当事人的情况,宣布合议庭组成和告知诉讼权利。 (三)、法庭调查。 1、总顺序。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询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意见和有关笔录。 2、法庭调查的原则。 先控方,后辩方;先人证,后物证。控辩双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出示证据,应当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拟证明的事实。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对方提出异议,认为有关证据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重复、不必要,法庭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可以不予准许。 3、发问被告人的规则。 除书记员以外都可以发问,但是除公诉人外,其他人发问需经审判长许可。 4、对人证的调查。 单独询问、证人、鉴定人不能旁听案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本案事实有关、不得以诱导方式发问、不得威胁证人、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5、对物证的调查。 举证方当庭出示证据后,由对方进行辨认并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可以互相质问、辩论。 6、专家辅助人。 公诉人、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有关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