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简易程序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人民法院会根据诉讼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离婚诉讼中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要简单得多。因此,简易程序其实算普通程序的简化。也就是将普通程序予以简化或进行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高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对简易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于2003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一、民事上诉再审和简易程序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不可以再审,除非转化为普通程序才可以再审。简易程序是指较之通常为第一审程序更为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为普通程序的简化程序。普通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因与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而得名。 二、法院简易程序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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