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供电企业应当提前七天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临时检修停电,供电企业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重要用户;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者限电,但限电序位应事前公告用户。如果供电企业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