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法减分不符合条件什么意思 |
释义 | 不予受理学法减分业务的情形包含以下几种:(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