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不能剥夺哪些人的继承权 |
释义 | 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以及胎儿的遗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一、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什么要件 有效遗嘱的要件有: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二、遗产继承中孕妇是否会多分财产 在遗产继承并不是孕妇能多分财产,而是在分割遗产时,应预先留下遗腹子应由的遗产份额。根据法律规定,胎儿的继承权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这时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就自始不享有继承权。 三、如何保证胎儿的继承权 保证胎儿的继承权是在遗产分割时保证胎儿的继承份额,在未娩出时,胎儿有继承权。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胎儿的继承份额转化为法定继承。所以,在胎儿未娩出和出生后为活体的,才会有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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