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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告与法官串通虚假诉讼
释义
    

法律主观:
    


    要根据案件的具体结果而确定。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企图通过 诉讼 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经查实依法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司法官在案件的审理审判过程中,没有发现虚假诉讼,或者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那么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是 国家赔偿 。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 诉讼 ,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 债务 ,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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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