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赔付「搭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赔付需要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病历、住院发票及药品清单等。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标的或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合法权益人申请给付保险金,应向保险人提供保险事故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及发票等。” 因此,被保险人在申请重疾险赔付时,需提供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符合保险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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