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需要企业满足三个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2、注册地址面积够50平米,且实际办公。 3、注册地址具有两台以上生产型数字印刷机。 印刷许可证需要如下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个体无需提供); 4、《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5、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书; 6、《设备清单》; 7、公司类需出具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个体类需出具企业负责人的银行资信证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办理步骤: 第一步: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区政务中心新闻出版(版权)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后领取《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 第二步:申请单位或个人向“窗口”递交按照《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的材料,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当场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 第三步、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将申请材料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经实地考察核实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其理由,经实地考察核实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参加成都市新闻出版局组织的印刷业有关法规培训,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后,填写印刷企业登记表。 第四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申办企业进行注册,并报上级机关——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五步:温江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四川省新闻出版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1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印刷企业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