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托委托人资格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信托委托人资格是怎么样的 信托委托人应具备的条件 信托委托人条件在《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五条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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