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 |
释义 |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一、在工作当中受伤骨折工资怎么给 劳动者在工作中脚崴骨折了,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受伤前的平均工资来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该规定支付其工资的,属于一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二、超过一天上班就忘记了打卡算旷工吗 一天忘记打卡不算旷工。劳动者上班有打卡记录,下班忘打卡被公司扣工资是违法行为。而下班忘打卡被公司当作旷工一天扣工资这种做法,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工地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签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老板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等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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