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开庭原告可以不去吗? |
释义 | 不可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替自己进行诉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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