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月工资是否已经结算? |
释义 | 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支付上月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有权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自离能拿到上月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工资发放是否按时进行? 是的,我们公司的工资发放一直按时进行。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财务部门会准时将工资发放到员工的银行账户中。我们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公司政策,确保员工能够按时收到他们应得的工资。我们与银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资金能够及时转入员工账户。如果员工有任何问题或疑虑,他们可以随时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寻求帮助。我们始终致力于保障员工权益,并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结语 我们始终遵守法律法规,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法》第五十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我们承诺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员工工资,并且不会克扣或拖欠工资。我们与银行合作,确保工资准确无误地及时转入员工银行账户。如果员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维护员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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