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先去工商局申请,填写表格,再去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后申请发票,再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单位进行刻制公章。 营业执照申报(前往工商局)所需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相片一张。 经营场地证明。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3元。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没有好处和坏处,这是必须要办理的,这是有规定的。办理营业执照不是有没有好处的问题,是没有营业执照就是违法经营的问题。未取得营业执照,就是无照经营,对于无照经营,被发现后,轻微违法可以口头警告,限期未改正可以填写市场巡查记录,拒不改正就下达处罚通知单,进行处罚或者封店。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