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区别如下:两者调解对象、范围不同。人民调解的对象、范围是民间纠纷,对双方当事人调解说服、疏导;行政调解的对象是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