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认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主要有: 1、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 2、故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 3、以及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等情形。 违反公司规定扣除全部工资不合法。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来弥补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扣除工资过多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