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 (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让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进行管理,能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 (3)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托财产,都归入信托财产。 (4)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行纪合同与间接委托合同的区别 行纪合同与间接委托合同的区别是:行纪合同的主体是有限的,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需要支付佣金代理人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支付也可以不支付。但是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很广,对委托人和受托人没有特殊要求。 二、婚前财产有哪些风险如何避免损失 婚前财产的风险如下: 1、婚前的银行存款,既不能有效对抗通胀,也易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 2、婚前的股票/房产投资,其婚后增值部分将有可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3、自身如果不幸患重病或发生意外,父母的未来生活将无法得到保障。 避免损失的方式如下: 1、婚前财产公证; 2、人寿保险; 3、家族信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