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信托公司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有符合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4.有具备中国银监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等。 一、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2、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6、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7、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8、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什么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基金公司注册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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