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住宅的区别 |
释义 | 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销售完全市场化,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2.土地性质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交土地出让金;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3.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一、限价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目前我国部分城市正在积极推行限价房。 限价房与商品房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有: 1、成本结构不同。 2、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3、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 4、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二、郑州经济适用房补差价吗 郑州经济适用房是需要补差价的,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认定的差价也是不同的,一般在10%-40%左右,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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