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有什么区别
释义
    发生的时间不同,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2)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1: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