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后,再下一个单位交纳可以吗??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后,再下一个单位交纳可以吗?公积金提取出来以后,换一个单位重新缴纳没有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前面缴纳的公积金销户提取后,换一家单位就相当于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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