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是符合异地就医的条件的,那么回社保缴纳地即可办理社保报销。
 申报原因
 1、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
 2、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3、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
 4、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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