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项目当前未开工原因:一是因国家政策有哪些调整,项目需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才能获得项目融资,当前项目入库尚未获得批准,社会投资人资本金不能注入,银行不能放贷,造成建设资金无法到位,致使土地组卷各项工作受阻,土地手续无法跑办,项目无法开工建设;二是根据《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要求,在原土地预审手续完成的情况下,项目需重新办理用地预审并报送至自然资源部门审批。目前除赵县外,沿线各市(区)用地预审组卷已经政府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规划局审核确定,正在积极协调与推进剩余二次预审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