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免职是被动的,不再担任职务通常来讲是主动辞职。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下发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十四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 (一)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 (二)降低职务的; (三)转任的; (四)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 (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六)退休的; (七)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第十五条 公务员免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免职建议; (二)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免职手续。 第十六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然免除,可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二)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 (三)被辞退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章程有其他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