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挟和威胁有区别吗?有。一、定义不同1、要挟指扬言要惩罚、报复或危害某人而强迫他答应自己的要求;利用对方的弱点、借力量、威胁或其他压力以强迫对方去做或去选择。2、威胁指用武力、权势胁迫。也指使遭遇危险。二、法律规定不同1、要挟在刑法里并没有规定。2、威胁《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5、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以上就是对于要挟和威胁有区别吗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