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21年1月1日起,“升级版限塑令”正式上路。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规定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这意味着时隔12年,“限塑令”再度升级。此前,北京、上海、海南、江苏、云南、广东、河南、西安等多地都加快了推进限塑令执行的脚步,出台了升级版的禁塑地方法规。每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和相关行业,也都在这场“环保战役”中改变着自己。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过350万家经营范围含“塑料”,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塑料相关企业。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二、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