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游泳馆有权要拍顾客照片吗? |
释义 | 游泳馆没有权利拍顾客照片。公共场合也有隐私,他人不可以随意偷拍、偷听。虽然当前我国法律没有对隐私进行专门定义和解释,但大体可以认为,隐私是个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干扰的私人事项。公民的隐私并不因场所位置的开放性而当然地丧失。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如公安机关防控侦查、重大疫情监测等,我们不乐意别人窥伺干涉的事都是隐私。所以判断是否在公共场合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最重要的是要认定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要看当事人是否反对他人的介入或者公开。一般来说,即使是在海滩、泳池这种公共场所,人们对于自己的形体、神态、谈话在多大程度上公开都会有一个判断或者预想。我们可能不太介意旁边的人看见、听见,但我们不愿意被人盯着看、揪着耳朵听,更不愿意被其他人偷听、偷拍,因为这也是我们的隐私,别人不得偷听、偷看,更不得偷拍。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隐私权的保护还停留在比较初级的阶段。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移动通讯的不断发展,对于更复杂的情景,还需要法律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完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