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根据天津市现行的落户政策规定,天津市户籍人员与外省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将配偶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 天津结婚户口迁入需要哪些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随迁子女的,提交确定合法抚养权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权利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权利人同意落户证明; 7、《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能落户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第一款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