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转租房子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如果不经出租人同意就转租房子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该合同。但是能证明出租人知道转租的事实,但是六个月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是同意转租。转租房子时应当和次承租人订立租房合同,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