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颅内占位属于哪一类大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性,但一般而言,颅内占位属于重疾范畴。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可能是被保险人未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存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3.《保险法》第五十条:“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免责的,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不得以未知情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保险赔偿义务。”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对于颅内占位等疾病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的约定。 因此,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同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约定,以避免在理赔过程中遇到纠纷。保险公司在拒赔时必须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免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