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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连带债务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释义
    连带债务的法律效力如下:
    1、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
    2、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连带债务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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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