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国家入学贷款怎么申请 |
释义 | 一、东莞国家入学贷款如何申请 1、已通过高中、中职学校预申请的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建档立卡贫困户证,直接到区县教育局设立的办理点办理贷款。 2、没有经高中阶段学校预申请且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可由申贷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区县办理点,现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依据办理贷款。 3、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持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打印的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区县办理点签名确认即可。 4、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持区县办理点出具的《受理证明》到就读高校报到,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系统即可。 二、东莞国家入学贷款的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江海区。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东莞国家入学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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