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你指定期存折则到期后(无自动转存)本息合计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可凭存折及其密码取款,无需出示身份证件,如到期后已自动转存且处在下一到期日之间或本息合计在5万元以上亦或是因存折磁条损坏等原因需更换存折的均需出示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