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第二条 二、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条件,申请人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原则上也可以申报,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如曾参加WSK考试的有效考试成绩,TOFEL/IELTS有效考试成绩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