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签订离婚协议后,一般可以修改,但是具有一定的限制。 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一方意图变更离婚协议书,另一方不同意的,意图变更的一方可以拒绝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但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除此之外,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对此进行分割。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重新要求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