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北京工作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
释义 | 办北京工作居住证有以下好处 1.可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北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2.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在北京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4.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北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5.可列入北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北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6.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7.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8.可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一、北京生育津贴的规定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现就生育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生育奖励假30天,取消晚育假30天的规定,本市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增加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的生育津贴,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其享受的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本通知印发前按原规定已领取晚育假的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2、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分娩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出具以下证明: (一)本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当提交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应当提交由区卫生计生委盖章确认的《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二)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应当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3、参保人员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所提供的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只能使用一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完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后,应在上述相关证明上加盖“已申领生育津贴”印章。 4、参保人员在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前办理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在本通知印发前办理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在本通知印发后可继续作为领取生育待遇的证明。 参保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领取了相关证明,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再次生育时原持有的《生育服务证》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不能继续使用。 5、本通知自2016年3月24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关于稳岗补贴的问题咨询 问题一:企业培训平台操作流程是怎样? 法律回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平台上完善企业和职工信息,填报培训方案。按照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后,平台会记录已开展培训的企业和职工明细,企业就可下载培训电子凭证,申领稳岗补贴。 问题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流程是怎样? 法律回复:以训稳岗补贴:培训完成后,企业通过一证通登录北京市人社局官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模块援企稳岗培训补贴中按流程申请,由企业参保地所属的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 临时性岗位补贴:企业申领补贴时,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法人办事或就业超市-临时性岗位补贴模块提出申请。 培训方式:可采取线上、线下,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合并申请培训补贴。企业可以自行组织培训,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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