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给共享单车上私锁并据为己有涉嫌什么 1、给共享单车上私锁并据为己有涉嫌盗窃。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导致他人无法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公共财产权或者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同时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从事共享单车经营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共享单车企业到市城管执法委进行报备,填报《城市共享单车备案审批表》,并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复印件;车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调动运维管理相关制度;经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及向社会公告相关操作流程、收费清单;固定办公、维修场所租赁合同;信息管理平台等相关材料; 2、市城管执法委会同市公安交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核定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制定发展规划; 3、到市场监管局进行车辆质量检验; 4、到公安交管局办理共享电动车上牌、配置头盔、购买保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