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在智力障碍的孩子成年还能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吗?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本纠纷中,孙女士的儿子虽然已经成年了,但是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如果他的父亲有给付能力,应当承担部分必要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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