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离婚女方能分男方财产吗 |
释义 | 只要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当然都是可以平分的。如果说这个二婚女方和男方一起公证结婚,婚后如果两个人一起有再次购买房产,那么这个房产是属于二人共有的,财产是可以分的,只能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离婚都是可以分到财产的。只要双方是正常的结婚离婚,而且对离婚的财产分割产生了纠纷,那么都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来诉讼分财产的,而双方只要是离婚分财产分割的,一定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不管他是二婚还是几婚,都是可以分割的。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女方提出离婚,财产的分配: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夫妻双方按照分割协议进行分配。无分割协议或者未能就离婚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配,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守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财产进行适当分配。女方提出离婚不会影响财产的分配,除非女方有婚姻过错行为。 二、分割财产时,人民法院有哪些原则? 1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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