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构成以下四个条件: (一)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 (二)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 (三)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 (四)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 《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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