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及时交付合同,但若拒绝交付导致违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对方其他损失,则应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及时交付合同。但如果另一方拒绝交付合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构成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则应当赔偿对方的其他损失。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之后,对方仍有其他损失的,也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内容由 梁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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