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种是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发现有新的罪行,并且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时的,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种是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开始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