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2元调整为23元。 法律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 (三)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四)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2元调整为23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