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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招标采购方式的相关问题解答。
释义
    招标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方式:根据招标范围可将采购方式统一规范为公开招标采购、选择性招标采购和限制性招标采购。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就是按这种方法来对政府采购方式进行分类的。按是否具备招标性质,可将采购方式分为两大类:招标性采购和非招标性采购。采购金额是确定招标性采购与非招标性采购的重要标准之一。一般来说,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采购项目,采用招标性采购方式;不足一定金额的采购项目,采用非招标性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修缮工程需要压质保金吗?
    工程质保金收不回来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身权利,要求对方履行给付义务。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届满后即应当给付质保金。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什么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其中,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非招标采购是哪些方式
    非招标采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询价现购、比价采购、议价采购、订价收购、以及公开市场采购。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解除程序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方式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出现时,一方也可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机构)职责和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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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5: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