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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援助机构有什么特别规定吗?
释义
    律师分析: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按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六)刑事诉讼中有关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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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