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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分配比例适当的基本原则
释义
    1、起初不要给资源承诺者大量股权
    创业时,企业迫切需要可以带来营业收入的直接资源,创业者可能不是很慎重地就拿公司的股权去交换对方的资源承诺,但是承诺的资源不一定能够兑现。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些非全职参与创业的承诺资源者,不要一开始就释放给他过多的股权,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一事一结,而不是通过股权长期深度绑定。
    2、创业初期,不要简单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企业的利润主要是靠人才创造的,初始的启动资金在创业一开始非常重要,但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资金就不是问题了,而人才却非常重要。让有能力的合伙人给无能力的合伙人打工,是不能长久的。而且公司这样的股权架构,想引进
    PE、VC等财务投资人也是很难的,因为人家会觉得你的团队有不稳定因素。
    3、不宜给兼职人员过多的股权
    创业有风险,当创始人讲到他们的团队时,10个人的团队,目前4个人全职创业,还有6个人还在大公司打工,只是兼职创业,等时机成熟了再参与全职。建议公司不要一开始就给予这些兼职人员较高的股份,因为即使这类人水平再高、技术再好,他们还没有破釜沉舟地决定,给自己留有后路,能否最终加入创业公司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一开始,兼职合伙人还断断续续参与公司的经营,过一段时间可能参与会越来越少,半年后,热情消退,就可能基本停止参与了,公司得不偿失。建议对于那些对公司很重要高端兼职技术人员,可以发放期权,等到兼职人员全职参与公司经营后可以让其行权。
    4、不要过早用普通股权激励早期的普通员工
    因为早期普通员工流动性大,他们更关注涨工资而不是股朽激励。对于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经过初步磨合的合伙人,可以考虑给一些限售普通股并设计股权成熟期。但是如果对早惠普通员工发放普通股权,是很不明智的。
    第一,股权激励成本很高;
    第二,激励效果很有限。因为在公司创业早期,公司股权没有市场公允价格可以参考,你就算给单个员工发5%的普通股权,对员工也很可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起到负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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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