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不赔付,肺结核患者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虽然有医保和商业保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仍然存在大病不赔付的情况。法律上,肺结核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赔偿: 1.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因治疗事故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未能履行诊疗义务,导致患者肺结核病情加重,患者可以寻求医疗机构的赔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对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的教育和培训。如果肺结核患者在工作场所受到职业病的侵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因治疗肺结核而感染其他疾病的,医务人员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医务人员在治疗肺结核患者时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感染其他疾病,患者可以寻求医务人员的赔偿。 法律依据: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因治疗事故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对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的教育和培训。 3.《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因治疗肺结核而感染其他疾病的,医务人员应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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