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医保慢病有哪些政策 |
释义 | 北京医保慢病有哪些政策 1、持慢性病卡的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取药、检查等,在规定范围内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报销; 2、慢性病已经被纳入了医保中,很多地方对慢性病患者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优惠和补贴,如有的医院对持有慢性病卡的患者不需要排队挂号可以直接取药。如果没有慢性病卡这些优惠和补贴就不能享受。 医保报销里的特殊病种有以下19种: 1、恶性肿瘤; 2、慢性心衰; 3、慢性呼吸衰竭; 4、慢性肾功能衰竭; 5、慢性肝功能衰竭; 6、重度老年痴呆症; 7、脑血管意外; 8、高血压病; 9、糖尿病; 10、慢性病毒性肝炎; 11、血友病; 12、系统性红斑狼疮; 13、帕金森病; 1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5、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 16、肺结核; 17、儿童孤独症; 18、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19、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 医保互联网诊疗处方可持卡结算的方式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复诊服务时,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可选择到定点医疗机构取药; 2、也可以选择到定点零售药店取药; 3、可以选择药品配送上门服务,三种方式在取药时均可持社保卡实时结算。 北京医保保障特殊治疗慢病患者用药需求如下: 针对诊断明确且需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在保障用药安全条件下,医师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病情需要可适当增加开药量,满足需长期用药(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关药品费用,医保均可按规定报销。 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的药量长处方如下: 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慢阻肺等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患者,一次可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相关药品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12周药量,医保均可按规定报销,可选择到定点医疗机构取药、到定点零售药店取药或药品配送上门服务。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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