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户口迁移办理步骤 |
释义 | 佛山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流程简介。包括居民户口迁移、投靠迁移和学生户口迁移等情况。办理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办理流程为申请迁入、审核审批和办理迁出。办理地点为顺德区均安派出所和顺德区杏坛派出所。 法律分析 一、居民户口迁移 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2、录用公务员迁移 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7、随军家属迁移 二、投靠迁移 1、夫妻投靠迁移 2、父母投靠子女迁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三、学生户口迁移 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2、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四、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4、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5、入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五、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六、办理地点 顺德区均安派出所 电话:7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行政服务中心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顺德区杏坛派出所 电话:2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边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佛山各区派出所地址 结语 居民户口迁移、投靠迁移、学生户口迁移等各类迁移事项,需要准备相应材料并按流程办理。您可以前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派出所或顺德区杏坛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7(均安派出所)或电话2(杏坛派出所)咨询。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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