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流程: 1、审理前的准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3、开庭审理; 4、宣判与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