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 |
释义 | 赡养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 中国传统家族文化中,对于有众多子女的家庭,子女间为平衡赡养父母和自己的工作生活,常常对赡养义务进行约定,如轮流照看,或着指定某位子女照看,其他子女支付赡养费等。这样的约定在生活中很常见,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子女之间关于赡养父母而订立的赡养协议如何才能合法并具有履行效力?本文将从法律层面,结合实际案例,浅述赡养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因此赡养协议合法有效需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一、经老年人同意 子女之间就老年人赡养义务的履行而签订的赡养协议,履行主体虽然都是子女,但签订协议的目的和义务履行的内容均与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因此,法律规定赡养协议的签订必须经老年人同意。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对赡养协议的签订是否经老年人同意的认定是广义的,即除明示(如在赡养协议上签字)外,从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推理出老年人已同意该赡养协议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内容合法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条同样适用于赡养协议效力的认定。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见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不因约定而消灭,不因任何原因而免除。因此,子女以赡养协议中约定免除赡养义务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是无法律依据的。 三、符合老年人的意愿 对于经老年人同意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赡养协议不一定具有履行力,实际履行过程中,赡养协议的不符合老年人意愿的,即便赡养协议合法有效,也可因老年人的主张而解除。 综上,赡养协议应当在老年人同意的情况下订立,赡养条款内容应符合符合老年人的意愿,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对于违背老年人意愿,怠于或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法律和道德都决不允许。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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